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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焊接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及法律法规

    在造船、建筑、国防等部门中焊接作业有着重要的地位,但电工在焊接作业中不仅能使两种金属达到永久牢固的结合,也能使本身在焊接过程产生的有害因素入侵,因此如何安全卫生的防护焊接作业人员的安全就显得尤其重要了。接下来让我们了解一下焊接作业产生的有害因素分类有哪些?各有哪些严重的危害呢?

焊接作业产生的有害因素分为物理有害因素和化学有害因素两大类,其产生的危害如下:

1、物理有害因素:电焊弧光、电磁波、热辐射和放射线等;
焊接产生的电弧光有:红外线、可见光和紫外线。其中紫外线主要是通过光化学作用对人体产生危害,紫外线能损伤眼睛及裸露的皮肤,引起角膜结膜炎(电光性眼炎)和皮肤胆红斑症。
 
2、化学有害因素:电焊烟尘和有害气体等;
电焊烟尘的成分会因使用电焊条的不同材质而有所差别。电焊条由焊芯和药皮组成,焊芯除含有大量的铁外,还有碳、锰、硅、铬、镍、硫和磷等;药皮主要由大理石、荧石、纯咸、水玻璃、锰铁等组成。焊接时,电弧放电产生4000℃一6000℃高温,在熔化焊条和焊件的同时,产生了大量的烟尘。
 
然而在焊接电弧所产生的高温和强紫外线作用下,弧区周围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气体,例如如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可引发支气管炎、肺气肿、肺水肿,也可能造成人体组织因缺氧而坏死。
 
然而国家从2002年5月1日开始施行贯彻《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使焊接作业人员的个人安全卫生防护更加的完善,接下来让我们去了解一下焊接行业的哪些法律法规保障了焊接作业人员的个人安全卫士防护吧。
 
1、2002年我国法定职业病目录中,正式列入了电焊工尘肺、电光性眼炎等焊接职业病,还列入了对焊接职业可能产生危害的锰及其化合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电光性皮炎及金属烟热等职业病。
 
2、《职业病防治法》法规中所指职业病,包括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企业及单位应明确“焊接职业”是存在产生职业病的职业, 并且必须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
 
①、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按此规定,应依法在电弧焊接的工作场所,公告采取的通风除尘措施和规章制度、现场检测的电焊烟尘浓度。
 
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③、针对工作场所卫生要求、防护措施与防护用品、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与救治等各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
 
    现在焊接作业人员不仅在上岗前要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每年应当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离岗时也应当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做到真正的维护焊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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