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2005-2015 上海巴固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金沙江西路1075号万达广场
Tel: 021-66277165 E-mail: 498363389@qq.com
沪ICP备19038148号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避免或减轻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所配备的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之一,防护服、安全帽、矿灯等都属于劳保用品。
目前,很多企业都按规定给员工配备了劳保用品,不过据了解,有些企业虽然给职工提供了劳动保护用品,但买过一次之后就不再管了,长时间不更换。可事实上,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工作方式的进步,过去的一些劳保用品在新环境下并不能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比如说防护眼镜,过去是平板玻璃眼镜,只能防护眼睛的正面,而且玻璃易碎伤到眼睛,现在市场上已经上有了曲面有机玻璃眼镜,可以有效防护眼睛全部,但是很多企业并没有随之更换。咨询企业相关的负责人员,他们解释说曲面有机玻璃眼镜容易磨毛,价格高,消耗大,成本太高。这种情况是劳保用品有了新产品,但旧的还是能使用,另外还有的企业,劳保用品已经破损到几乎不能使用的地步也没有及时报废,职工工作时根本不会穿戴这些劳保用品,给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劳动保护用品有别于其它的服装与工具,不是可有可无或者能随便应付的,过期的劳动保护用品不但无法起到保护作用,还会让不了解情况的职工有了心理暗示,认为自己已经做了劳动保护,思想上也产生隐患。所以,为了避免隐患造成事故,为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要求和产品使用期限,及时更换到期的产品,特别是特种劳动防护用品。